根據對2011年和2012年5~10月的大暴雨及內澇事件統計,幾乎90%以上的暴雨均會造成城市內的交通癱瘓、內澇成災,同時暴雨主要是集中在東南沿海和北部地區,對當地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,甚至人員傷亡。就2012年7月21日的北京內澇事件來說,該次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116.4億元、79名同胞遇難。
在這暴雨內澇帶來的慘痛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背后,正是我國城市地下管網排水系統薄弱的體現。
歷史欠賬多,排水排污能力差
從目前的情況來看,極端天氣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頻繁,管網設施缺乏投入,老舊失修,如果得不到改善,預計未來情況將會越來越惡化。暴雨應對級別低,污水綜合處理薄弱等排水窘態不是個別城市的問題,而是我國多數城市在高速城市化進程中被嚴重忽略的民生問題。
設計標準要求低,管齡老化嚴重帶來漏損率超標
國內排水排污系統落后,排水排污能力差,也受一些歷史遺留因素影響。我國城鎮規劃是在1950年代初期奠定的,排水系統一直沿用前蘇聯模式,內澇控制標準較低。而實際上,我國各大城市的氣候環境以及降雨特征和莫斯科差異較大,現在看來,當時的設計標準并不完全符合現在城市排水排澇的需要。
1975年我國的雨水管道設計標準規定為0.33~2年一遇;1987年上調至0.5~3年一遇;2006年要求一般地區0.5~3年,重要地區3~5年;2011年修訂為一般地區排水重現期為1~3年,重要地區3~5年。但是歐洲、美國和加拿大等地區及國家,他們常見的設計標準一般為2~10年一遇,以應對大暴雨的大排水系統設計標準通常為50~100年一遇。除了設計標準低外,很多城市為了節約資金,在管網系統的實際建設過程中,普遍采取標準規范的下限、甚至低于最低設計標準去執行。有相關資料顯示,目前70%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統建設的重現期標準小于1年,近90%老城區的重點區域甚至低于規范規定的下限。
除了設計標準低之外,目前我國管齡老化情況也比較嚴重。據國家建設部統計,國內80年代以前的排水管占比達6.93%,2000年以前鋪設的排水管占比達44.97%。而上世紀70、80年代鋪設的管網管材質量普遍較差,運行時間超過一定期限,漏損情況嚴重。
漏損率較高,會使雨污水輸送到污水處理廠的數量達不到設計處理能力,從而產生污水廠產能空閑,而城市水體污染卻依然嚴重的狀況。與此同時,排污管如果漏損率較高的話,污染水體下滲到地表,會嚴重影響土壤質量和環境,所以對滲漏情況進行提升意義重大。2010年我國全國實際平均漏損率大約在15%左右,尚未達到整體要求(12%)。大部分地區存在嚴重漏損情況(東北尤甚),直到前幾年才意識到降低漏損率的重要性,開始對在管網材質的選擇層面上考慮PE等雙壁波紋管漏損率較低的新型管材,同時也能滿足其在沉降率較高的地方施工要求抗壓系數高的材質。
相關資訊: